两个警察慢悠悠地扫视了一圈,眉头紧锁地看着满地的垃圾、破碎的酒瓶、衣衫褴褛的流浪汉。
领头的警官拿出小本本,公事公办地问:“是你报的警?姓名?身份证明?这些人是强行闯入的吗?有暴力行为吗?除了拿走食物,有拿走其他贵重物品吗?”
汪金宇一愣,指着破碎的落地窗:“窗户!窗户被砸了!这不就是强行闯入吗?他们抢走了我们的食物!那都是我们花钱买的!”
一个流浪汉醉醺醺地插嘴:“窗户本来就破了!我们只是进来避避风!我们没偷东西,是捡的!食物在垃圾堆里就是无主的!”其他流浪汉也七嘴八舌地附和。
警察耸耸肩,对汪金宇说:“先生,这里是私人财产没错,但损坏的窗户确实存在安全隐患。这些人声称只是进来寻求庇护,没有证据证明他们实施了暴力抢劫。
至于食物...价值不高,且情况复杂,我们会记录在案。建议你联系保险公司处理窗户维修和可能的财产损失赔偿。
另外,建议你加强安保措施!”
汪金宇看着警察那副公事公办、明显不想惹麻烦的样子,又惊又怒。
他指着那群已经开始在客厅地板上铺开破烂睡袋的流浪汉,声音都在发颤:“那他们呢?!警察先生,他们现在霸占了我的房子!这难道不犯法吗?你们就不管管?把他们赶出去啊!”
领头的胖警察停下记录的笔,上下打量了汪金宇几眼,眼神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审视:“先生,你是这处房产的房东吗?我需要确认你的身份。”
汪金宇一滞,下意识地脱口而出:“我...我是租客!这房子是我租的!”
胖警察脸上那点仅存的“处理问题”的意愿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,甚至带上了一丝“果然如此”的了然。
他啪地一声合上记录本,语气变得极其公式化,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推诿:“哦,租客。那就更简单了。根据程序,这种情况属于民事财产纠纷,我们警察无权强制驱离。
你需要联系你的房东,或者直接去法院申请强制令或者驱逐令。米国是最讲法律的国家,一切都要按法律程序来。”
他顿了顿,似乎觉得还不够“到位”,又补了一句:“建议你尽快联系房东和律师。另外,为了你自身安全着想,在法院命令下达前,我建议你们最好...嗯...先找个安全的地方过夜。这里显然不太适合居住了。”
他意有所指地瞥了一眼那群已经开始在客厅角落发酒疯的流浪汉。
“按法律程序?安全的地方?!”
汪金宇简直不敢相信自已的耳朵!
他一个堂堂地级市市委书记,在国内走到哪里不是前呼后拥、问题迎刃而解?
现在,在号称世界上最发达、最法治的国家,自已的“家”被一群无赖非法占据,报警的结果竟然是让他这个受害者“按法律程序”?
还让他自已“找个安全的地方”?!
这特么比自已当初接访时,对上访群众说的“走法律途径”还要敷衍一万倍!
这根本就是赤裸裸的推诿和不作为!
不等汪金宇再说什么,两个警察已经转身,皮靴踩在破碎的玻璃渣和流浪汉丢下的薯片包装袋上,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,头也不回地上了警车。
警灯闪烁了几下,引擎轰鸣着,扬长而去,只留下满地狼藉和一群鸠占鹊巢的“新主人”。
汪金宇像根木头一样杵在冰冷的夜风里,看着警车尾灯消失在路的尽头,又回头看看那灯火通明、却已不再属于他的别墅里,那群流浪汉在里面狂欢。
巨大的荒谬感和无力感瞬间将他吞没。
他感觉自已像是坠入了一个光怪陆离、毫无逻辑的噩梦。法治?狗屁!
这里的“法治”就是保护不了好人,这里的“自由”就是让流氓无赖横行霸道!